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召开时间:(2008年3月~2013年3月)
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秘书长:李建国(兼)
一次会议(2008年3月5日至18日)
会议内容:选举和决定国家领导机构;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大会选举出由181人组成的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王兆国。推选吴邦国、习近平、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为常务主席。
二次会议(2009年3月5日至13日)
会议内容:推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审议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三次会议(2010年3月5日至14日)
会议内容:审议 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四次会议(2011年3月5日至14日)
会议内容: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确认倪岳峰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五次会议(2012年3月5日至14日)
会议内容:审议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