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人大•学习时光》第17期|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革命的大会 民主的大会 团结的大会
发布时间:2023-04-05 17:01:13 作者: 编辑:张斌 阅读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1964年12月至1975年1月,是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最长的,跨越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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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开幕(会场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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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在三届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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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表小组审议周恩来的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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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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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毛泽东与科学家钱学森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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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代表邢燕子受到毛泽东主席接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1964年12月至1975年1月,是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最长的,跨越11年。代表共3040人。因受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第三届全国人大只召开一次会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4年12月20日至1965年1月4日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概述了我国农业、工业、财政贸易、文化教育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宣布在这一时期,我国还清了对苏联的全部债款,并大力支援了许多国家和人民的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报告还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整个国民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号召,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到来而未能实行。

会议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副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杨秀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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