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济制度,是国家依据社会性质及基本国情,通过法律对社会经济秩序中生产资料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经济制度,是社会经济在生产关系中最基本的规定。
中国现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确立
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来,不仅保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转,而且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在强调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时候,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一定能够进一步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势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所有制、分配制度、经济体制等。正是它们所具有的巨大优越性,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既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既保证国家战略有效实施,又促进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既维护公平,又提升效率,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实现各种要素所有者的要素报酬合理化,极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好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调节作用,能够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分配公平。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供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