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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21 17:21:27 作者: 编辑:张斌 阅读更多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1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12月24日至27日在冷水滩召开。12月24日上午代表、列席人员报到(各代表团先遣人员23日上午报到),下午召开预备会议;25日上午会议开幕;27日下午选举并会议闭幕。如因特殊情况需改期召开的,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永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级(含永州经开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预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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