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英 唐初明)为更好地促进在道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工作安排,道县人大常委会分批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11月26日,在道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13位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郑国喜、杨华、何晔、刘林花4名代表口头报告履职情况,其余9名代表书面报告履职情况。
13名代表分别就个人履职情况、履行代表职责过程中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展现了他们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反映民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精神风貌。述职结束后,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林志刚指出,人大代表回选区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是代表法对代表履职的规范性要求。通过代表述职活动,既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促进了代表和原选举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强化了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对推进代表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林志刚强调,代表们要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履行好代表职责,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提出具有可行性、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市县两级制定决策和解决群众困难问题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