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淑红 毛卫理)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江华瑶族自治县在乡村振兴工作领域,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工作重点,以《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办法》为准则,以落实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大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的议案》为抓手,奋力作为,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打造生态宜居和美江华注入人大智慧,为乡村振兴赋予能量,向瑶乡人民呈现一幅令人满意的农村人居环境画卷,赢得了上级肯定和社会好评。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先进县,《凝心聚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湖南工作》(2023年第1期)向全省推介。2023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比武活动中,江华县一季度排南六县第一名,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均获“好”等次,是全市唯一一个连续4个季度排在全市前列县区。
近三年,江华县人大连续将《关于加大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为人大重要督办内容,经过人大强力督办促办,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形成了系列“组合拳”,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三个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聚合力”。落实“县级统筹、乡镇主体、村级实施”责任机制和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有的放矢。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添动力”。2023年县财政安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2600余万元,其中村级环境卫生专项1350.45万元、农村公路养护600万元、村镇文明办工作经费6.6万元、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经费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685万元,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经费10万元等用于推进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安排乡村建设行动资金3457.8万元,用于支持人居环境整治、旱厕改造、农村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确保农村人居环境“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三是强化考核保障“提效力”。 制定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比武”活动方案》等系列文件,探索建立“村为主、乡落实、县考核”的工作推进模式,实行“月督查、季考评、年底结总账”的考核评比制度。乡镇每月通报各村的考评结果。每季度对全县所有乡镇村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督导。
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分类推进。把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在刀刃上,将全县312个村划分为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面上推进村,分年度、分阶段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二是坚持因村施策。根据各村的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区位条件,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尊重民俗民风、尊重新发展理念、尊重农村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实行“一村一专班、一村一方案、一村一规划、一村一联系”,有针对性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确保“村村有特点,村村不一样”,既突出瑶族文化特色,又保留个性特色。三是坚持示范带动。在巩固提升沱涔大道示范带建设基础上,按照“1+12+30”的思路,抓好207国道沿线示范带、示范带上12个重点示范村、207国道沿线30个村的示范创建。各乡镇至少办成一个示范村,以点串线滚动式推进,形成“一点带一线,一线带一片”示范引领效应。完成白芒营镇联合村、大路铺镇老村村、石下村、鹅塘村、河路口镇财塘村、大圩镇良缘村等6个污水治理示范村建设任务。扎实推进沱江镇沱岭村、水口镇和美壮族村、涔天河镇东田社区、涔天河镇双石桥村等4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把握“三个关键”。一是把握“群众是主体”这个关键。以“乡村振兴月例会”为载体,搭建“党委主导、政府主责、部门主帮、乡村主抓、群众主体”议事平台,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坚持“村民事、村民议、村民定”,构建“一约四制”长效保洁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乡村自治。二是把握“让群众满意”这个关键。紧紧围绕垃圾、污水、路灯等群众“急难愁盼”,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纾困解难,让群众直观感受人居环境改善带来的幸福感。全县295个行政村共配有保洁员1577名,实现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16座,安装路灯2.25万盏。三是把握“让群众受益”这个关键。不务虚功,着力拆旧、改厕,改巷道,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便利程度。全县拆旧拆危2.11万间;改厕10.59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8%,其中2023年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914座;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巷道改造,共改造980公里,基本实现了“户户通”;畜禽养殖归圈6800米、菜园菜地归片10700米、柴火杂物归堆5600处,农村成为节假日、双休日人人向往的“诗和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