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戴明丽)8月5日至6日,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智新带队到县发展和改革局、门楼下乡、金陵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详细了解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情况,并实地检查了部分企业。
郑智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新田县得天独厚的优势,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改部门要严把入口关,对拟引进的项目,达不到产业标准的、污染环境的,一个也不能进来;乡镇政府要发挥属地监管责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企业的节能减碳、污染防治工作;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配备并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自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