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朝善 韦素青)7月3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民族立法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继承、副主任钟江波,县人民法院院长邓述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工作部门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立法联络站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会,省人大民侨外委法制处副处长彭宏科受邀担任主讲嘉宾。
培训会上,彭宏科以“努力提升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质效”为主题,围绕民族立法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实践经验和未来方向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他指出,民族立法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落实好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关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一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去。
彭宏科还深入解读了民族立法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并结合江华的实际情况,重点阐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条例》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同时,就江华促进发展电机电器产业立法从定位、规划、目标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