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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建筑垃圾迈上“回家”的旅途——江华瑶族自治县建筑垃圾处理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17:04:27 作者: 编辑:张斌 阅读更多

让建筑垃圾迈上“回家”的旅途

——江华瑶族自治县建筑垃圾处理情况调研报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刘倩 王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改造更新也在加快推进,城市商品房装修和居民自建房也逐年增加。一方面建设大量的新建筑,另一方面大批旧建筑被拆除,这两方面的叠加使得产生的建筑垃圾越来越多,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也日益凸显。2024年3月份以来,县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对我县建筑垃圾处理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察看资料和电话访问等形式,就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讨,并为工作推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全县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

(一)建筑垃圾收运情况

自建筑垃圾管理职责划入县城管局以来,城管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对在县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运输车辆应当具备相应条件,才能进入县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一是对工程建筑垃圾。县城管局要求施工方,聘请具有渣土运输资质的车辆,按规定运输到指定地点。2021年9月,县城管局完成了渣土车GPS监管平台建设主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将符合条件的153台环保渣土车加装了GPS设备,接入系统平台进行规范管理。通过智慧平台的实时监控和规范化审批管理等综合措施,对工程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处置场地进行跟踪管理。如有变更需提前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作出处置。2023年县城管局共审批渣土调运62件,其中自建房审批44件,工地渣土调运18件,审批渣土调运量9.6万立方米。加强主次干道的清洗保洁和路面巡查,城区渣土运输和扬尘治理得到有效管控。

二是对自建房建筑垃圾。由建设方到县城管局报备,提供运输车辆及承运人的相关证件,并承诺按要求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

三是对其他装修垃圾。小区商品房装修垃圾由小区物业负责分类收集,并联系车辆将其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物业服务机构收取业主400元-800元不等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部分大件可回收的装修垃圾由县环卫所专门收运大件垃圾的车辆进行收运。

(二)建筑垃圾处理方式

一是企业回收。当前我县仅有一家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回收处置企业(江华瑶族自治县其成建筑废料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沱江镇双顾村蚂蝗塘自然村,占地面积约15亩。该企业主要回收可制作再生沙的墙体、地砖等建筑材料。2023年回收处理建筑垃圾7万吨,制造再生砂5万吨。

二是焚烧发电。部分可焚烧的建筑垃圾通过环卫所收运,统一运送到道县垃圾发电厂进行回收处理。

三是填埋处理。主要为施工工地的渣土等建筑垃圾,一部分通过土方回填的方式在工地内部进行消纳,另一部分则直接通过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我县对建筑垃圾处理的程序、方式、收费标准等没有统一完善的方案。建筑工地内渣土的产生、防尘措施、清运、处置等管理相对完善,但对小区装修、自建房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就缺乏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大量建筑垃圾随意散落,私自运输,违规消纳。建筑垃圾处理市场常常出现违规收费、高价收费等问题。

(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太低,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

我县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处于相对落后阶段,且并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和要求。目前建筑垃圾绝大部分只能是进行混合收集,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

(三)我县尚无完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造成大量建筑垃圾无处可去,乱堆乱放,私自处置的现象

我县当前仅有一家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回收处置企业(江华瑶族自治县其成建筑废料回收有限公司),处理设备和处理方式落后难以达到高效、环保的要求。

(四)执法力度不强,建设工作者和居民对建筑垃圾处理的环保意识不够

建筑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因利益驱使、法律意识淡薄、图方便等原因深夜偷倒、混入生活垃圾收纳箱,随意放置路边的行为屡见不鲜。城乡结合部更成为建筑垃圾偷倒的“重灾区”。执法部门对于偷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尚不能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只能进行事后的查处,但由于取证困难,对后期的行政处罚也造成了一定阻碍。2023年县城管局仅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沿途洒落,未经审批擅自处置,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处罚9起。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

1.推动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系统的规章制度是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要因素。出台统一可行的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整合多个部门资源,与各建筑施工有关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规范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理。

2.加强建设(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提供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消纳处理单位、承运单位和车辆等情况资料。建筑垃圾处置前,由相关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指导监督项目施工方进行源头分类,对四类建筑垃圾按照数量、处置方式、处置渠道实现分类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和路线核准手续。

3.加强建筑装修垃圾源头管理。一是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应由相关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轻重分离”的要求进行源头分类,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点”。再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委托或业主自行委托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清运。二是非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职能部门应督促业主、装饰装修企业按照要求投放,并委托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清运。

(二)进一步规范中端运输

1.推行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对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和车辆的相关资质和运输路线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智慧渣土管理平台进行管理,让运输车辆都拥有“身份证、可追踪、可监管”,主动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信息,从中间环节确保建筑垃圾的命运“有始有终”。

2.强化建筑垃圾运输作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运输作业中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无资质、无手续的企业和车辆在我县运输建筑垃圾,并对违规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及随意倾倒、收纳建筑垃圾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进一步强化末端处置

1.规范现有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管理。坚持利用为先,分步建设的原则,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技术规范标准,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监管制度,规范现有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强化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处置消纳场所规范、安全运行。对不按规定随意收纳、处置、倾倒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我县于2022年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众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13920㎡。该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年清运处理建筑垃圾50万吨,建设年产3000万块机制标砖生产线二条,建设年产5万吨再生骨料生产线二条,建设年1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二条,年产10万吨烧结砖用土。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目前暂未开工建设。为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议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促进建设规模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3.强化疏导服务,加强消纳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含工程回填、堆坡造景、低洼填平、未利用土地整治等项目)具体位置、联系电话及可消纳处置量。在主要路口设置引导告示牌,引导运输车辆前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四)进一步探索处理模式

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建设规模按照年处理量生产建设。在运行过程中因建筑垃圾的年产生量下降,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为了节约成本纷纷自寻出路等原因会造成收运、处理量低于预期,企业“吃不饱”只能“等米下锅”。我县建筑垃圾年产生量是否能满足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运营发展需要,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建议可参考永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模式,跨区域协同处理多县区建筑垃圾。以保障盈利建筑垃圾带动非盈利建筑垃圾处理的社会效益得到更好发挥。

(五)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1.明确协调职能,加强政府扶持力度。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利用是一种循环性质的环境保护产业,因此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职责职能,保障各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减免等一系列具有帮扶性质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协同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

2.加强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推进绿色节俭理念深入人心。坚持谁产生、谁负责,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意识。

3.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机制。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提高公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自觉性。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实行有效的奖惩制度,引导公众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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