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袁文辉)12月4日,宁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曹辉正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永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少波,县政协副主席、自然资源局局长朱文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文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蓉出席会议。
会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舜陵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今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围绕学习贯彻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进行了座谈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充分发挥自身工作职能和专业优势,积极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宪法的尊崇者、维护者、弘扬者,为推动宪法法律贯彻实施筑牢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曹辉正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宪法自信,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把学习和宣传宪法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实践。要加强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宪法实施,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权,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加强依法监督,切实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