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3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在冷水滩召开,12月25日各代表团先遣人员报到,26日上午代表报到,26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27日上午会议开幕,29日下午选举并会议闭幕。如因特殊情况需改期举行的,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永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永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含永州经开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预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