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在江永县精准实施,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江永县人大常委会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重点部门、乡镇以及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方式上采取了普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基层座谈、察看现场、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暗访企业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全县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较为全面地了解了“一法一办法”在江永县的贯彻执行情况。下面,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江永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为基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污染防治,有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积极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江永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顺利实施。
(二)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有效开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江永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性认识。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地点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咨询点,号召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宣传单2500份、宣传手册6200份,有效提高公众的保护土壤环境意识。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安全、管控、改善”的总基调,围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检查了解到,江永县桃川镇原非凡化工厂对土壤污染问题,目前,已经争取到位中央项目资金5050万元,已转移历史遗留废渣约18000吨,预计共需总投资7000多万元,正积极向上级争取二期项目资金;投资750万元完成了对江永县源口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已完成江永县盘王大道与谢沐路东北侧交汇处地块面积41703.3平方米的抽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虽然江永县在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群众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意识不高。在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宣传不到位,群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不强,直接向土壤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没有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来进行项目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造成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宣传少,还没有引起各部门的足够重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
(二)执法队伍自身能力建设滞后。环境保护基础工作还比较落后,人员编制少,人员素质和能力偏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技术装备落后、执法车辆不足等因素,制约着江永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执法力量尚不能完全匹配当前环保工作的需要。
(三)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专业监测人员匮乏,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
(四)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资金筹集困难。土壤修复资金需求量大,防治资金短缺是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一大难点。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的优势,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另外,媒体除了宣传新《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之外,还要加强引导舆论监督,及时发现社会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持续强化执法力度。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和巡察密度,做到城区、乡镇、村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破坏土壤环境的一切违法行为。
(三)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认真按照《江永县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水利、城市管理执法、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工信等相关部门协调和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环保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