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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瑶乡,"电"大经济——关于江华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6:18:03 作者:毛卫理 编辑:张斌 阅读更多

为切实了解江华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情况,2023年4月下旬,江华人大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大代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一行10人,深入沱江镇、桥市乡等地,采取实地视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近年江华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江华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不断探索光伏发电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的新路子。针对自身“光照条件好、符合建光伏电站资源多”的优势,审时度势,利用县内的荒山荒坡、村活动中心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项目产生收益后用于全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取得了实效。

全县已建光伏发电项目有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光伏发电站两种主要方式。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由江华县人民政府与新达通公司于2017年7月签订《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合作协议书》,合作建设江华县43MW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项目总投资2.8亿元。建设模式是由新达通公司100%投资建设和运维电站,县人民政府负责进场简易道路修建、线路架设、项目审批等给予补助。电站收益每年固定回报县人民政府,持续20年,用于壮大扶贫村村级集体经济。该项目于2019年4月实现全部电站全额并网发电。

到2022年12月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光伏发电站共建成66座,总投资3096.78万元,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后盾单位整合资金或利用相关专项资金新建光伏发电站,其收益主要用于壮大项目村集体经济。

全县光伏发电顺应了国家能源需求转型的需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我县在建成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的同时,摸索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具有风险小、易管理、收益稳等优点。同时,全县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处于初期阶段,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发电资源上有较明显优势和开发潜力,吸引了一批企业到县内考察洽谈,全县光伏发电项目迎来发展新契机。

二、经验做法

一是“纵向”加压。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江华瑶族自治县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二是“正向”激励。县财政筹集3000万元设立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引导资金,用于扶持申报村兴产业、办项目。建立奖励机制,拿出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20%的部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奖励。

三是“横向”督查。制定实行“一周一汇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的督查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乡镇及相关责任人全县通报,并由县委领导进行约谈。

四是“逆向”补救。针对运维管理不到位, 设备故障排除、修复不及时,电站场区杂草丛生、无人管护,发电能力不正常等问题,县光伏办组织指导各村级电站与第三方运维机构签订了运维管理协议,针对不同情况与村级电站研究不同安全防范预案并督促工作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极端天气影响,收益波动较大。部分偏远扶持村盲目选择发展光伏产业,虽然收益稳定,但受天气影响较大,。如蔚竹口乡冷水村,受“6.22”洪灾影响,该村光伏发电效益锐减,2022年仅收入1.4万元。

二是项目经营管理薄弱。茫海洲村、天桥村光伏项目完成后,忽略了电站的后期维护管理,影响发电量和收益。

三是村干部思想落后。有的扶持村村干部目光短浅,容易满足当前的光伏发电收入,对发展集体经济缺乏长远规划和思路。

四是容量管理不优化。我县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43MW装机容量量有部分容量没有纳入扶贫容量管理。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扶贫办湘发改能源【2818】62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贫困户1437户,每户对应30KW的标准,核准我县集中式光伏扶贫发电站建设规模为43MW,核准时计划国家上网价0.45元/度,国家省补贴0.4元/度;到目前为止,实际到位的上网价、国家省补贴为:上网价0.45元/度、国家省补贴0.09元/度。补贴资金没有足额到位,影响本项目投产后扶贫村集体收益,也给企业正常运营造成困难。

四、工作建议

光伏发电是新能源发电的重要发电方式,也是一种重要可再生清洁能源,为抢抓发展机遇,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快落实:

1、加快实施全县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体规划。围绕《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县光伏资源的充分利用展开谋划,发挥资源优势,从政策设计上,从产业布局上进行整体把控。坚持光伏发电政策统一和产业的统筹规划,实现对全县光伏发电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2、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组织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统筹使用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注入全县光伏发电建设。要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担当,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作,争取省、市在项目审批、资金到位上给予优先支持。

3、强化对光伏产品监管力度。现在市场上光伏产品很多,质量难免高低不一,光伏板等光伏组件的价格有高有低。光伏产品使用不当,不仅建设成本上升,还会影响后期村集体经济收益。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建设过程中指导服务,提高对光伏产品质量的检查力度。

4、着力提升光伏产业效益。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要在激活“内生”动力、优化管理和提升效益上下工夫,持续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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