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欧阳勇胜 骆丽霞)4月18日下午,宁远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曹辉正主持会议,副主任周方、谢金花、郑曦、毛永、冯兆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胡红灯,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文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关于提请决定任免石循柱欧阳海军职务的人事任免议案、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文德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谢荣成等职务的人事任免议案及说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蓉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何云芳等职务的人事任免议案及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李平辉等职务的议案及说明。会议通过投票表决,满票通过了本次会议有关人事任免。
会上,全体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发言,公布了全体拟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考试成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辉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组织欧阳海军等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