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文才)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摆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首要位置,直接“点名”备案审查工作,强调要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12月19日下午,笔者从道县人大法制委了解到,2022年度,道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7件,实现了“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全覆盖。
“四个强化”织密审查网络
强化备案前的指导。督导“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内部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文。要求县政府坚持合法性“双审”制度(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和县司法局双重审查),确保文件制定机关不超越法定权限,相关规定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强化动态跟踪。动态跟踪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情况,通过与报送登记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未公开、迟报、漏报等情况,及时提醒相关部门纠正,确保“有件必备”。
强化联动审查。按照“有备必审”的要求,道县人大法制委将符合备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既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专”的优势,又发挥法制委“统”的特长。
强化重点审查。突出对合法性、适当性,以及是否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省市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审查。
“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有关要求,未发现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道县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说。
“三大清理”促进依法行政
“随着上位法的修改和国家政策的变化,一些以往的规范性文件需要集中清理,及时纠正。”据道县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2022年,人大常委会督促县司法局开展了三大清理行动。
对县政府及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居民自建房管理内容,在行政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设定权限、实施主体、程序等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全面集中清理。
2022年6月份,对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95件。县政府于2022年7月7日作出决定,确认63件继续有效,宣布失效27件,废止5件。
对县政府及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生育限制、影响生育津贴发放等内容进行全面集中清理。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深入推进,改革和法治建设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任重而道远。”道县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2023年,道县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发展,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体现备案审查制度刚性要求。一方面,按照新修订的《湖南省规范性备案审查条例》和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要求,修订《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另一方面,提升人大备案审查机构和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并借助备案审查专家外脑提高审查质量。同时,及时加强与县委规范性文件管理机构的联动,形成合力。并结合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听审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活动,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