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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民侨外委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22-07-25 17:35:03 作者:李红芳 编辑:张斌 阅读更多

(通讯员 李红芳)7月22日,市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赵七秀一行赴蓝山调研《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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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塔下寺、万年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并听取蓝山县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据悉,该县境内目前共有依法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7处,现有佛教、基督教两大宗教。共有教职人员8人,信教群众3000余人。近年来,该县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解读会议精神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积极引导民宗界人士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结合“宗教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及部分信教群众、各乡镇宣统委员和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相关内容20余场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加大思想建设成果的转化和运用,7处宗教场所全部建好“五进五好”展板、文化墙,向信教群众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塑造温良、理性和包容的宗教文化品质,让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把广大信教群众理想信念凝聚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浪潮中。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蓝山县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有关举措,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普及,结合“同心同行 共建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各种学习活动,做到百姓知、信徒知、宗教人士知、领导干部知;要依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申报、审批、登记、财务管理等进行规范,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宪法法律法规、中华文化精神和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教职队伍,发挥宗教正能量作用;要大力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乱搭乱建宗教建筑物等违法行为,突出整治寺庙“被承包”、假僧假道假尼等乱象,坚决遏制宗教商业化、低俗化倾向,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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