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任吉票 刘朝善)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组织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据统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已组织4批次49人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以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
据悉,任前法律考试内容涵盖宪法和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刑法、民法典、监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陪审员法等十多部法律,以及自治县现行的《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组织任前法律考试,是对拟任命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一次检阅,也是对他们学法的督促,进一步强化了拟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