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雯 刘朝善 黄民鸣)4月2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召开《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华瑶族自治县发挥自治优势,推进立良法促善治的一个缩影。
江华是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林区县。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林业等生态资源一直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为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初,江华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根据省人大民侨外委“有特色、小切口、要管用、宜精简”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完善。2022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条例》的颁布是江华落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乡村重大战略决策的立法实践,是江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成功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江华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围绕服务好江华“五好”园区的创建和乡村的全面振兴,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上,找准立法“小切口”,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推进专项领域“小快灵”立法,推动法治江华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