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雷少雄)3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贯彻实施意见等进行政策解读。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秦小国主持,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胜贮介绍相关情况。
建设规范有序的农贸市场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保供应、稳物价、定民心的重要基础工程。近年来,永州市组织开展了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质改造等工程,农贸市场的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仍然存在着规划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配套、职能职责不清晰、市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亟待立法予以解决,人民群众要求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为响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难事、烦心事、揪心事,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将《条例》作为审议项目列入立法计划。
《条例》于2021年8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主要聚焦明确功能定位、厘清各方职责、注重顶层规划、加强经营管理等重点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高宏华,市商务局副局长李烨,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彭威,市城管执法局二级调研员张造明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