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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28 12:49:55 作者: 编辑:雷少雄 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6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8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对照市委理论中心组计划,做到“上下同题”跟进学。二是切实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的意识和能力,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研究通过《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突发舆情事件应急预案》。永州人大网增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栏,新闻稿件发布严格落实了三审制。邀请市外专家进行讲课,向市委宣传部履行报备手续。三是切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会议文件精神,主动作为,积极谋划。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关于乡镇每年召开两次人大会议规定的督导,将每年如期召开两次人代会的法律规定列入县市区委巡察、政治考察内容。四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现场评议督办、三方面对面督办推进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统筹协调跟踪督办,对于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召开办理工作“回头看”座谈会,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组织指导,有序安排代表参加各项活动,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充分准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发改委等8个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分别按满意度和百分制打分两种方式进行测评,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监督闭环。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永财行〔202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填制审批单,注明来访人员及陪餐人员信息。严格落实接待费报销“四要件”。二是严格落实《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报账程序。财务报账凭证需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扣款类的自制表上增加制表人签字、财务审核签字及相关领导审批,做到原始凭证内容齐全,手续完备。三是出台《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及相关合同签订办法》,规范机关对外签订合同的程序及管理。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市人大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开展工作。12月底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确保“双述双评”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求各支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明确谈话时机、谈话要求、谈话内容等,坚持以上率下,推进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工作会议,坚持“入党自愿、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督促指导机关三支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16条、24条规定召开支委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条例》规范,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次,年底党支部书记在抓基层党建工作报告中汇报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四是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制定《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培训办法》,通过常态化的教育学习,特别是通过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信心、履职尽责。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旗帜鲜明地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狠抓日常、严格管理。着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本领,除年度考核之外,对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开展平时考核。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加强政工干部业务培训,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工作,对“三龄两历”严格审核把关,补正补齐人事档案缺少资料、审核意见与签章,及时上会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存疑问题。六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仔细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全面抓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年初专题研究通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领导班子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委室负责同志责任清单,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七是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8245;电子邮箱:yzrdrsk@163.com。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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