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初审意见,同意陈长青等4名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为履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月4日前,向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0746-8359055。
举报邮箱:srdlgw@163.com。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根据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初审意见,同意陈长青等4名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为履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月4日前,向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0746-8359055。
举报邮箱:srdlgw@163.com。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