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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7 09:44:06 作者: 编辑:雷少雄 阅读更多

根据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初审意见,同意永州市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波、永州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易江、永州市道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周凤团、永州市宁远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志、永州市江永县上江圩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建胡五位同志为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月4日前,向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0746-8359055。

举报邮箱:srdlgw@163.com。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永州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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