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