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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1-18 09:33:46 作者: 编辑:雷少雄 阅读更多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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