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鸿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鸿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鸿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鸿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