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2 15:05:39 作者: 编辑:雷少雄 阅读更多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永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20年8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先荣的带领下,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牵头组织调研组,对2017年以来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冷水滩、蓝山、宁远、新田、东安等县区法院、金洲和瑞盈律师事务所、市中级法院等单位听取汇报、开展座谈、临庭庭审、查阅资料、个别走访调研。组织听取市、县(区)两级法院民事案件庭审16场(次),发放及回收调查问卷166份,调取民事案件收结案情况数据表6份,集中听取法院对民事审判工作汇报6场(次),组织由县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律师等人员参与的座谈会8场(次)。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审判工作基本成效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紧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职、主动作为,民事审判工作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截止今年6月30日,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97151件,审结191272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7544件,审结17179件。

(一)审判职能有效发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保护产权等审判职能,能动司法、积极作为,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持续、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一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办理一批涉众、涉民生类破产、非法集资类案件。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08件,处置不良资产达88.3亿多元,涉案债权人、业主等5万余人。依法审结非法集资、房地产违约等案件9378件,涉及债务金额近70亿元。有效化解该类案件引发的群体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区域性稳定风险。二是大力促进企业产权保护。优化、净化营商环境,加大、促进民营企业产权平等保护,提供企业产权保护的良好司法产品。出台《永州市法院“暖企行动”十条措施》,审理企业融资、民间借贷案件24258件,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合议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三是有力聚焦蓝天碧水保卫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市法院紧扣“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审判“春雷行动”,审理环境污染、资源开发等案件3588件。开展“永州环保.潇湘审判行”活动,市中院、冷水滩、东安、蓝山等发布典型案例243件。

(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审判质量及司法效率上下功夫,审判质效逐年提升。一是提升结案率。全面推进繁简分流机制,组建速裁团队,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8.1%;市中院速裁团队审结交通事故、管辖异议等简单案件1022年,快审快结率达到99.8%。案件审理周期全省最短,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省最少。二是提高服判息诉率。推行专业化案件把关机制,建立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组织,组建民事审判委员会,进一步推进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裁判。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8.5%,蓝山县法院达94.1%,居全省前列。三是严控发改率。全面规范发改程序,要求二审承办法官在对案件发改时必须与一审法院沟通,报庭长审核、审管办备查,坚决杜绝任意改判、随意发回现象。全市上诉案件发改率由2015年的6.53%逐年下降到2020年上半年的2.58%,降幅全省最大,考核位列全省第二。

(三)便民措施不断完善。全市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一是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如蓝山法院积极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新增4个信息化审判法庭,改扩建总面积11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宁远县法院先后投入近200万元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共设置了综合服务区、立案登记区、便民自助区、速裁调解区、信访服务区等八大功能区,共计12个服务窗口。二是开展智能信息化便民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如冷水滩区法院上线网上立案系统,实现24小时全天候立案,2018年7月以来,网上立案共1792件;上线具有诉讼服务、诉讼风险评估、自助立案、案件查询功能的综合服务智能终端,开通12368诉讼服务电话,便于查询案件信息和进度;上线“智能云柜”,有效减少法院诉讼材料和法律文书人工收转发的工作量,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推进便民巡回审判。探索建立符合当地特色的流动法庭,形成以人民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基层法院为面的巡回审判网络。东安、道县、蓝山、江华等地设立乡镇圩场巡回办案点,实现更快更便捷为老百姓提供诉讼服务。

(四)队伍建设逐步加强。队伍建设事关司法公正,事关司法公信,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有新加强。一是法官队伍形象不断趋好。本次调研发放了包括近年来对法官队伍形象评价的调查问卷,通过向审判人员、法院工作人员、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旁听人员等人员发放调查问卷166份,对法官队伍形象评价为“很好”的65人(次)、“好”的36人(次)、“较好”的49人(次)、“不好”的12人(次),“不清楚”的1人(次),其中3人(次)未作答。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分析,虽然被调查问卷的主体包括了法官、法院工作人员,但大部分是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但对法官队伍形象评价总体向好。二是法官队伍专业化不断增强。紧扣增强“八个本领”,增强办案水平与业务能力,大力开展法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如市中院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学院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如新田县法院组织民商事审判干警参加《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3次,定期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庭审录入和法学理论调研等培训活动。三是法官队伍廉洁度不断提升。调查组对法官队伍廉洁度进行了调研,通过与调研的法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交流,近三年来,各地法院民事审判未出现违反廉洁纪律被查处的情形。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员额法官办案任务较重。从近三年的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来看,2017年132件、2018年145件、2019年158件。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冷水滩区法院2019年民事审判人均结案237件,最多的结案508件。

(二)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市法院民事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在全省排位靠前,但在立案、分案、审判、送达、监督、便民服务、再审、考核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三)法官自由裁量权需进一步规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就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了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权力与责任。但实践中存在法官个人自由裁量权及审判权过大,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依然存在,审判权运行有失序及案件不公平、公正处理的重大风险,应强化监督、监管。原因分析:一是干预司法尚未完全抑制。调查组就近年来外部干预司法审判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是否得到有效抑制调研,收到有效调研反馈166人(次),其中反馈已得到有效抑制78人(次)、尚未完全抑制45人(次)、完全没有得到抑制8人(次)、不清楚35人(次),据此不足50%的调研对象认为干预、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形已得到有效抑制。二是法官考评机制尚不完善。虽然法院内部制订了法官考评制度,实施了奖惩措施,但奖惩并不完全对称,经济性惩罚措施较弱。上下级法院基于发改率控制的考量,案件尽量偏向于维持原判,上级法院的监督、纠错功能减弱。三是法官专业素养尚有提升。通过调查问卷反馈,民事案件承办法官仍然存在责任心不强、不能准确适用法律、事实认定能力差、表述不严谨、沟通协调能力不足等业务素养与能力问题。

(四)民事审判监督需进一步改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民事审判监督职责。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而申请监督的案件共446件,其中2018年受理160件,2019年受理166件,2020年7月31日以前受理120件。提出抗诉7件、提请抗诉3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4件。民事审判检察监督受案数逐年稳步增长,但目前民事审判监督仍存在监督手段较弱、监督程序不规范、法检沟通协调不到位等问题。

调研发现的具体问题清单附后。

三、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建议

(一)加大保障,多措并举,逐步缓解办案压力。应强化保障,多方聚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要积极争取员额基数、强化人财物保障、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多方联动,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大幅度降低案件受理数。如冷水滩今年6月出台《创新推行“1+5+N”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村级“五老”调解,设立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五个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创新机制,借力科技,大力提升民事审判质效。当前应创新机制、借力科技化、信息化、不断提升民事审判质效。要创新审判机制、精细审判管理、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设。

(三)强化监管,多管齐下,规范自由裁量权及审判权运行。应强化监管,多管齐下,促进自由裁量权及审判权规范有序运行。要打造过硬的法官队伍,形成多元化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官评价机制。制订科学、合理的法官业绩内部考评机制,发挥考评机制奖优罚劣的价值、功能。加大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力度,适时引入外界对法官的评价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积极沟通,加大支持,优化完善民事审判监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法检两家加大沟通协调,建立法检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审判权与检察监督权,破解检察监督制度、机制障碍,协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对标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提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逐一落实到位并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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