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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人大:依法监督 让发展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1-08-02 17:25:22 作者:黄榆娣 张艳云 雷志刚 编辑:雷少雄 阅读更多

(通讯员 黄榆娣 张艳云 雷志刚)近期,在江华党员干部中开展的“五联系五到户”主题活动得到了全县上下的积极响应,通过全员动员,广泛参与,深入联系项目、联系企业、联系小(社)区、联系创建文明城市责任区、联系村“五联系机制”,党员联系到户、民情走访到户、产业联结到户、政策落实到户、精准服务到户“五到户任务”,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向了新的高度。

在联系项目的机制上,“五联系五到户”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对重大项目建设要建立完善“事前论证、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的全程督考机制的要求,县人大要组织人大代表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保障等内容进行论证,把好审核关;在项目实施中对投资进度、项目履约等内容进行监督,把好建设关;在项目实施后对项目投资绩效按“好、较好、差”三个等次进行评议,把好落实关,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要常态化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要确保事前有论证,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估。

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10号)明确强调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和要求、重点和范围、程序和保障机制等内容,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了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一般是以公共资源为投资主体,计划投资建设的各类基础设施、工业、民生等项目,单体投入一般比较大。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面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确保建设资金使用更加合理、投资效益更加显著、项目质量更加可靠,成为人大监督必须研究并且应当不断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江华通过招商引资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区域经济,经济总量不断提高,财政收入显著增加,政府具备了一定的办大事的能力。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动辄成百上千万,超亿元甚至是几亿元的项目也不在少数,我们的财政总体上还是一个吃饭财政,抵御资金风险的能力还不强,因此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至关重要。在提高科学决策方面,人大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人大可以通过多渠道的监督方式,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对项目的前期决策提供细致研判。其次,人大代表的结构比较丰富,来源比较广泛,资源优势明显,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进一步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避免盲目举债,项目盲目上马,防范和化解政府过度负债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能有效预防贪腐现象的滋生,促进项目管理公开、透明,更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强化项目监管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是确保我县发展行稳致远的重要手段。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履职行权。首先要出台相关的监督细则,作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增加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监督的重点突出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规章的要求,是否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事关其切身利益的问题,项目的确定和论证是否有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参与,是否得到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否符合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要根据经费来源、环境承受力和安全条件情况决定实施,不能不切实际一味冒进。其次要对专门委员会加强专业能力的提升。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审查监督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非专业人士难以胜任。因此要重视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提升,学习研究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方面的专业知识,增强审查监督能力。同时还可以采取外聘专家或引进专业人才参与的办法,提高监督工作综合实力。三是还要建立审查监督主动介入机制,依法主动和提前介入审查监督,在政府讨论提出项目时,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就应主动参加讨论,第一时间为政府项目“悬壶把脉”,促进政府投资项目不盲目、不随意、不跟风,实现项目事前有论证,把好审核关的目的。

保证政府重大项目投资资金的合法性是人大的重要职责。新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是对“长官意志、拍脑袋工程、花钱大手大脚、新官不理旧事”等现象的刚性约束。

始终把握关键节点,强化过程监督。过程监督是项目实施的关键,人大要善于找准切入点,实施全过程控制,全面封堵“风险点”,大力提高监督实效。首先要把好投资项目决策关,充分考虑其可行性、科学性和社会性。其次要把好投资项目招投标关,努力推进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三是把好投资项目资金关。在项目设计上,要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搞形象工程,不搞政绩工程,不搞超标准建设。在项目建设中,要始终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坚决杜绝超预算实施项目的情况。四是把好投资项目质量关。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通过视察、审议、审计等监督手段,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实现项目事中有监督,把好建设关的目的。

丰富监督形式内容,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听取专项报告和实地视察相结合。要求政府将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向人大报告。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到重大投资项目施工建设现场进行视察,了解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加强监督提供可靠详实的依据。二是重点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要注重点面结合,面上对所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项目立项、资金运用、工程质量等重点内容要进行重点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豆腐渣”工程的发生。点上对关系社会民生的重特大工程要进行跟踪监督,随时掌握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三是群众监督与专业代表小组监督相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在开展视察、调研与评议活动中,要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和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建议。同时也要积极探索成立专业代表小组,将人大代表中有相关专业特长的代表组织起来,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视察、组织评议等多种形式,触及关键的根本性问题,切实提高监督质量。

推行绩效考核评价,提高资金效益。开展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落脚点。一是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督促政府落实投资绩效评价制度。要将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有机结合,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编制环节中引入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并在年度资金计划安排时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在项目完工后适时对其立项决策、设计施工、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生产运营和实际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估。二是探索绩效评价体系。针对项目的不同类别和资金的不同用途,坚持共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绩效评价科学、合理、规范。注重将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综合运用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与整改情况纳入人大评价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于未按决策程序、超越法定职权、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纠正等违规行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都要依法追究决策责任。对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重大损失的,均要提请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实现项目事后有评估,把好落实关的目的。

目前,省委组织部已经明确我县为全省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试点地区之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推广。江华人大将牢固树立人民意识,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将江华首创的“五联系五到户”主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为乡村振兴凝聚起奋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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