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廖雁苏)3月7日,江华县委书记、永州市委一级巡视员罗建华主持召开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江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汇报,黄志坚、义洁、艾克海、蒋剑、伍继承、唐基归、张恒、李华林、张国栋等县领导参加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认真审议了《条例》。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考核管理。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纳入县级年度绩效考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搞好学习宣传。要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学习,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做到层层贯彻落实《条例》、人人遵守执行《条例》。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既要各施其责、又要全面联动,把《条例》的贯彻实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项目实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整合部门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据悉,《条例》是该县颁布的首个以立法形式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条例》结合江华实际,针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该《条例》自2019年7月1日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实效。江华县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9至11月开展了首次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县委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十分重视,县委书记签批:要求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纳入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的督办事项,及时跟踪督办,确保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富饶美丽幸福新江华,该县以执法检查为着力点、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做实生态环保工作,加快推动“生态立县”战略决策的进一步实施,全力促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