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已经2020年11月25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11日-15日在冷水滩召开,1月11日代表报到并召开预备会议。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议程或改期举行的,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永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和批准永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五、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