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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人大:立良法促善治
发布时间:2020-11-06 11:30:43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通讯员 雷志刚)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德并举共建和谐,既解读继承历史,又立足创新现实,如此,方能长治久安,天下太平。江华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把社会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以核心价值观引领地方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回顾过去一年,一件件地方性法规的生动实践正在悄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生态环境的保护既要靠倡导,也需要规范。江华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出台的《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功能区划、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生活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列出鼓励倡导的文明行为和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清单,并将每年六月的第一周确定为“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违法决策造成生态损害或者环境污染的和发现生态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法规护航正义。

  条例实施一年来,江华的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有了较大改善。县城“禁燃令”,从源头管控和消除了空气、噪音“污染源”;县城“集中治丧令”,改变了人民群众当街搭棚办丧事的习俗,从而净化了生态环境,树立了文明新风;江华境内天然水域全面“禁渔令”,为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发挥了积极作用。

  野外用火是造成森林火灾的罪魁祸首,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污染源”之一。江华人大常委会为加强野外用火规范管理,保护好全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拟通过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文明生活理念,用严格的法规来约束和规范不良行为。特别是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的民族祭祀活动中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钱、蜡烛和贡香等引发森林火灾危险的有害无益的祭祀行为,把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瑶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瑶族同胞在长期同疾病作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防病治病经验,总结出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诊疗方法并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医药体系。瑶医药文化的传承、推广和发展在江华人大常委会的大力倡议和助力下,已成立了专门的瑶医药研究所,每年在端午节期间举办盛大的瑶医药节活动。当前急需解决的就是瑶医的行医资格问题,立法破局势在必行。于是,《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迫在眉睫。《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修订将紧扣经济发展新阶段需要,以修订自治条例引导推动和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率、动力变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力求在法制的框架下助推江华县瑶医药事业的发展。

  为保护和传承江华瑶族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加快瑶族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助推民族经济发展新高地,江华人大常委会还将适时启动《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地方立法作为保障地方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对自治县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一项关乎民族地方全局的工作。为此,江华人大常委会在“立”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管用有效,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发展的作用;在“用”的阶段,江华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根本,注重规范社会事务管理秩序,提高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释放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政策,依法促进自治县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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