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段可杭)3月19日-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雄带头领学,并就常委会及机关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作出安排。两级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参加学习。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本轮学习在党组书记领学全文、仔细研读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规定》出台的深刻背景和重大意义。学习强调,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人大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不断转为为治理效能。
以学促干,贵在行动。学习中,两组党组班子逐条对照《规定》,就加强和改进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建议。
“第七条第二款明确‘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人大常委会要结合立法和重大事项决定的职权进行实践探索,并完善常委会有关制度规章”
“第十九条要求‘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所以我建议机关党组工作计划中应当加入向市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内容”
经过研究讨论,两级党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工作要点得以充实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专题会议、党组书记专题调研被提上分月日程有序推进。下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将进一步落实市委部署,结合人大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立规矩、明责任,找短板、抓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始终、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