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清悠悠的潇湘水——永州人大这样接力保护母亲河
“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凡来过湖南省永州市的人无不感叹当今永州的水秀山青。有歌为证:“清悠悠的潇湘水,绕着永州过,滔滔似琴弦,日夜唱着歌……”有检测为证:永州湘江出境断面全部考核均达到Ⅱ类标准。为保护生命之水,永州市人大常委会 20多年来接力潇湘母亲河保护,掀起了一轮又一跨世纪的监督风潮。
舆论先行小试牛刀泡水河
永州市人大常委会 1996年成立,1997年配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三湘环保世纪行”,开展“永州环保世纪行”系列活动。之初,永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就把立足点放在了潇湘母亲河的保护上。永州水系发达,流河纵横,共有大小河流 733条,作为湘江一级支流的潇水和湘江在永州境内都在 300公里以上,流经 9个县(区),整个湘江流域 2146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 96.09%。保护潇湘母亲河就是保护生命之水,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
90年代末搞环保和水污染治理自然要向污染企业开刀,当时看重GDP,别说企业,就是一些领导都有点想不通。永州环保世纪行最有效的招数便是连续四年围绕碧水蓝天、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等主题开展型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集中采访大活动。集中采访活动从道县泡水河开始,乘车或坐船,顺潇水而下进入湘江,途经双牌、零陵、冷水滩、祁阳,行程600公里,对潇湘两岸生态环境进行了较全面的报道,对水污染典型进行了曝光。《救救潇湘母亲河》的报道在全市引起了震动,被湖南省“三湘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授予优秀作品一等奖。永州电视台对道县湘源锡矿严重污染潇水一级支流泡水河的报道,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共鸣,1500名受害群众联名上书国务院,迫切要求解决泡水河污染问题。
泡水河发源于道县、宁远、江华、蓝山等县交界的九嶷山脉,属潇水支流,是道县洪塘营等 6个乡镇 11万瑶汉同胞的母亲河。曾几何时,泡水河两岸层峦叠嶂,绿树成荫,河水清澈见底、鱼虾成群。然而,1958年,泡水河上游的湘源锡矿开始建矿,从此打破了泡水河的宁静,60多年来,给沿河群众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到上个世纪 80年代,锡矿每年采矿、洗矿的 120万吨废水不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中,每年产生的 2万多吨尾砂和大量废渣被雨水冲刷到河里。由于河水浑浊发红,沿岸群众干脆将泡水河称为“红河”。上世纪 90年代以后,由于矿源枯竭,无法组织正常开采,湘源锡矿将矿山转包给个体商人经营。他们大肆进行掠夺式开采,使整个矿区千疮百孔。为提高锡矿的品位含量,一些企业还在洗矿时添加硫酸、硝酸等化学药品,更加重了对河水的污染。长期的污染使泡水河的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严重的危害了沿岸群众的身体健康。
湘源锡矿严重污染公开曝光后,省、市、县三级政府高度重视,道县更是痛下决心整治。2000年 3月,道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玉新领衔 10多位县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利用湘源锡矿的温泉资源优势,开发湘源温泉,综合治理泡水河。议案办理有效推进,2002年 7月,随着隆隆爆破声,46个矿洞窿轰然倒闭,泡水河由浊变清。道县县委、县政府为利用湘源锡矿内丰富的温泉资源,建立了湘源温泉管委会。
10多年来,泡水河流域开发与治理并举,产业兴旺,农村振兴。如今,潇水上游的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水标准内,水质总体良好。泡水河流域已成为道县水稻、烤烟的主产区,农民增产增收,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议案引路大功告捷石期河
2002年,永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正值永州市采锰及冶锰鼎盛时期。
永州市锰矿资源丰富,主要集中在零陵、冷水滩、蓝山、道县、东安五个县区,锰矿储量约有 3300万吨。受利益趋动,非法采锰十分严重,据不完全统计,鼎盛时期的 2004年,永州市有洗矿机组 3600多台,从业人员 2万多人,涉冶锰企业 100多家,从业人员近万人。滥采乱挖锰矿造成了水土大量流失,成了湘江污染的祸首,特别是石期河流域正是锰矿的核心区域,为发锰财付出了生态危机的巨大代价。
石期河发源于广西全州县大雾岭东南,是湘江西源一级支流,全长77公里,流域面积 907平方公里,流经零陵区大庆坪乡、石岩头镇、珠山镇,于东安县石期市镇入湘江西源。永州境内污染严重的石期河流域,14平方公里森林植被被毁,69平方公里生态景观彻底破坏,石期河河床抬高了3至 5米,大片农田废弃,沿河 10多万群众人畜饮水困难。还造成湘江锰含量超标 3.8倍,重金属砷元素超标,直接危及冷水滩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
潇湘母亲河蒙污便是子民的灾难。为了湘水清纯,永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在行动。
2001年,谢铁山代表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上,领衔提出了“保护潇湘母亲河”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在议案督办中,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非法乱采锰矿开刀。
2001至 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把锰矿整治作为“永州环保世纪行”的重要内容。
2003年,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芝山区、东安县等代表联名提出了整治石期河流域非法采锰的议案。在湖南省十届人大一次会上,永州代表团提出了将石期河治理纳入湘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议案。
2004年,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对非法采锰开出了重药:除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还组织开展了国土资源管理法执法检查,检查重点直指非法采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率农业委、城环委及有关代表、专家、记者六次深入矿区检查、视察、调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率省人大农业委的同志视察检查了石期河矿区整治工作。
2005年,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副市长和市国土局局长关于治理非法采锰情况的汇报。
2005年4月20日,永州市委书记曾庆炎在《每日要情》批示:“蔡市镇老埠头少数村民滥采锰矿造成污染问题,请环保局与冷水滩区政府采取严格措施制止。”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治非法采锰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和细致思想工作,2005年 7月,零陵区 80余台污染严重的洗矿机组被捣毁,300台直接下河的机组被依法取缔,160余口存在安全隐串的“独眼井”被炸毁,珠山镇 17名涉锰刑事犯罪分子和非法买卖矿山都被依法公开处理。零陵区财政投资140万元在污染较重的井仔、汪家村建了两座大型尾砂坝,责成业主修建或维修了 100余座小型尾砂坝。原东湘桥锰矿依法拍卖。锰矿治理初步走上了依法、有序、科学开采的路子。
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多年来,零陵区进行了一系列的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治理。2014年以来,启动了石期河流域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一、二、三期工程,总投资 7500万元,对珠山、水口山、石岩头、黄田铺、梳子铺 5个乡镇的 5片区域进行了生态恢复。零陵区石期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 5351.10万元,也在有序推进。一条“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石期河正在向我们走来。
特定调查剑指“得月舫”
2006年,永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这年夏天,一艘长 45米,宽 14米,高 13米,分上中下三层的“得月舫”在潇湘平湖上试游了几次后,就一直固定在中心城区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内经营餐饮。这艘大型餐饮船挡住了市民观赏平湖景色的视野,影响了广场及水面洁净,而且到了汛期,“得月舫”也是一个重大安全隐患,群众反响强烈。
在 2007年 1月举行的永州市人代会上,肖八妹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潇湘沿河船上酒家治理的建议》,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潇湘平湖水上餐厅的综合治理,切实保护潇湘河。建议办理不过是纸上谈兵。2007年 10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加快“得月舫”游轮整改规范的交办意见。对此,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分管副市长也先后 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形成 4个纪要,整改却很不顺利。
“得月舫”游轮整治,是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的博弈,关系到永州市可持续发展。2008年 4月 26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得月舫”游轮等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整改没有到位。常委会会议决定,再次交办,要求“必须停止餐饮业”。2008年 10月 30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得月舫”游轮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得月舫”问题的整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除了一个按键失灵外,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工作都投了不满意票。
三番交办,五次整改,却整治不了一个“得月舫”。为此,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潇湘平湖“得月舫”游轮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的决定》,并成立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以下简称特调委)。
2008年 11月 2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特调委 48人,分 6个小组,依法开展调查,“得月舫”游轮终于露出了真相:“得月舫”其实是打着招商引资旗号的永州市本地人的投资项目。该游轮是“沙滩轮船”,在设计建造之初,业主设法隐瞒真实意图,违背建造游船旅游观光的初衷,聘请没有合格资质的设计、建造者,弱化了设计的游览功能。之后,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办成了固定的水上餐厅。
游轮变身餐饮船,也是某些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结果。相关部门没有依据规定,认真核实消防审核意见书原件,就给业主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没有对“得月舫”无照经营及时处理。原港航监督处的主要领导把没有资质的技术员陈付宝介绍给业主担任钢架设计和监工。陈付宝收取设计费两万元和每天百元的监工费,并违规给游船初检,颁发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业主改变经营性质,环保部门仅撤销了环境影响报告和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没有采取过硬的执法措施。
2009年 2月 24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报告,要求市政府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得月舫”游轮,启动问责机制,促进工作落实。6月 9日,永州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启动行政问责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市纪委监察局按有关程序进行追责。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平湖公司的起诉并依法判决,得月舫”彻底拆除。
2009年 8月 26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永州人大首启“特调委”护母亲河剑指“得月舫”》一文并加编者按:观光游轮变为大型酒楼,污染河水,破坏环境,却久久不能得到纠正。湖南省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此启动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展开了专门的监督活动,不仅推动了整改的落实,而且赢得了群众赞誉。
永州市“得月舫”特定问题调查,不仅很好地保护了饮用水水源,保护了潇湘母亲河,也促进了永州的依法行政,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影响也不可小觑。2016年、2017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特地到永州市交流学习人大常委会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工作。2017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吃螃蟹”,首次启动特定问题调查,就加强“四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小食杂店)监管制定法规、作出决议。
监督执法春风不尽潇湘意
永州市第四届、五届人大常委会致力推动生态建设,努力促进水气同治,建设天蓝地绿、山川秀美的锦绣潇湘。2014年至 2018年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及整改督查。
2014年,组织 4个检查组赴全市11个县(区)和永州经开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向市政府交办审议意见。强调铁腕治污、铁面问责,持续跟踪监督,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努力促进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位于城区的湘江纸业公司成功关停并转,中大特种水泥停产并筹备搬迁,中心城区五个 PM2.5自动监测站建成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永州市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2015年,永州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查执法检查整改问题。经过一年的综合整治,2016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 315天,优良率89.2%,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2015年,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对境内湘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情况进行集中视察,促进湘江母亲河保护,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建立湘江上游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高度重视涔天河水库改扩建工程,专题听取政府及部门工作汇报,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到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现场视察,推动湘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
2016年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湘江、潇水干流及主要支流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中心城区潇湘干流两岸直排口截污、湘江沿线禽畜养殖退出、十五小(重点是小造纸厂、小冶炼)企业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转情况开展了暗访。及时向市政府交办了五个方面共 30个问题,并对其中 10个问题进行了重点交办,要求市政府采取更加严厉的防治措施,推动城乡共治、流域联防,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注重连续跟踪问效,督促政府切实整改,多次组织媒体对交办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暗访。在市、县(区)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下,执法检查成效显著。截至 2016年 12月月底,向市政府交办的30个问题,按进度已有 27个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16年以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并开展国家、省级生态乡镇和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2017年,永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继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突出整治水库投肥养鱼问题,深入推动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常委会先后两次派出检查组,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深入 11个县(区)和管理区、经开区,对小Ⅱ型以上水库进行了抽查和暗访;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水质监测监管。2017年,全市水库投肥养鱼大幅减少,1231座水库已有 1156座禁止了投肥养鱼,抽样检测的 161座水库有 125座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 77.6%。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全市江河湖库水质按水环境区划要求达标率为97%。
永州永州,永远的绿洲。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推动绿色发展,生态家园建设。2014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永州小组代表和部分省、市代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并视察了双牌水库潇水两岸生态公益林保护情况,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向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将永州市列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的建议》。
2018年,湖南水利建设“一号工程”——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枢纽工程已通过水利部长江委和湖南省水利厅的正常蓄水位蓄水阶段验收,电站四台机组已并网发电。永州市双牌等 8县成功获批“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建设示范县”,江华瑶族自治县获得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永州市现在已经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还是中国 20强幸福城市。
“大江东去,无非湘水余波。”锦绣潇湘,一张张闪光的永州名片,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凝聚着永州市人大常委会 20多年倾情潇湘母亲河保护的孜孜追求!(责编:朱振华 校稿: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