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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远县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5 17:11:51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关于宁远县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调研报告

  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了促进宁远县文化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宁远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要点》,县人大常委会于10月至11月组织人员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到县住建局、文物局等有关单位,禾亭、冷水、湾井等乡镇的琵琶岗、小桃源、上宜骆家、下灌等传统村落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前往湘西、贵州等地进行了对比性考察。现将调查情况及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全县传统村落的基本情况

  宁远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舜帝藏精之所,光武发祥之基,濂溪汤沐之乡,牌祖生卒之地”之盛誉。境内的青山绿水间,散落着不少传统村落,承载着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已入选“中国传统村落”的有禾亭镇的小桃源村、琵琶岗村,湾井镇的下灌村、路亭村、久安背村,冷水镇的骆家村,九嶷山乡的西湾村,天堂镇的大阳洞村,中和镇的岭头村,柏家坪镇的柏家村,清水桥镇的平田村,太平镇的城盘岭村等12个村;拟推荐入选的有柏家坪镇的马头上村、郑古元村、刘均申村、礼仕湾社区,保安镇的保安社区、古溪村,太平镇的紫云村,湾井镇的东江村、东安头村,五龙山乡的石家洞村,中和镇的周家村、麻田村,天堂镇的石海山村,冷水镇的百美村,水市镇的周家村、冬瓜冲村,太平镇的上界头村等17个村。这些村都有着上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拥有较为丰厚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另外还有一些“养在深闺人未识”的传统村落,有待发现、保护和申报。

  二、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宁远县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上,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来说,保护不够,抢救不及时,利用过少,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1.损毁极为严重。由于数百年来的自然灾害、内外战争、群众运动、房屋拆建或失窃等因素影响,全县的传统村落都有不同程度的损毁,一些满载传统文化内涵的古建、古物已韵味全无。如平田村,始建于南宋,距今已近900年历史,曾拥有众多的明清古建筑,青石板巷道、石桥、石刻、牌坊、凉亭、戏台、八角楼、庙宇庵子、雕梁画栋等处处皆是。但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石达开过境的焚烧,“文革”时期“破四旧”的冲击以及近三十年来乱拆乱建等方面的原因,至今已损毁得面目全非,连一条完整石板路也找不出了。又如有着1500多年建村历史的下灌村,改革开放初期尚有600多座古民居,而现存只有110多座了,其损毁之严重可以说是不堪回首。

  2.保护意识不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无论民间还是官方都普遍缺乏保护意识。农村很少有人意识到老祖宗留下来那些雕龙画凤的老房子其实蕴藏着 “金银财宝”;不少家庭建新房时都拆掉了旧房,即使不拆也不修整,任其虫蛀雨淋,墙塌瓦掉。有的政府部门为了上新项目,征地拆迁时,大拆大改,根本不考虑对传统村落中的文化遗存的保护。比如琵琶岗村,2003年公布为永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时还有200多栋清式风格的民居建筑,而目前仅有120余栋了,其中曾任辛亥革命先驱和领袖黄兴的秘书的肖志仁志士的故居,现在也在风雨中飘摇。

  3.保护措施不力。对传统村落,宁远县至今没有出台保护抢救之类的文件,也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和《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开展过执法检查,更没有专门组织或安排专人进行针对性地保护和管理。对农村传统村落,特别是未纳入“申保”单位的传统村落的古建筑等文化遗存,基本上是任其自生自灭。对盗窃古民居中的石雕、木雕等违法犯罪行为更没有进行有力地打击。

  4.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尽管住建、文物等部门向上争取了部分资金,县财政也拨付了一些资金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修复;但终因投入渠道单一,资金缺口较大,大多数没有得到修缮。如,禾亭镇小桃源村,现保留着50余处明清时期的古民居,建筑风格均为青砖黑瓦木结构梁柱,采用对称院落式布局,从格局到装饰无不诠释着儒家文化的理念,是目前县内古民居历史较长、保护较好的村庄,极具历史、文化及旅游价值。2013年,该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县委组织部组织禾亭镇及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通过向上争取、整合项目等办法,筹集资金200余万元,成立了专门的指挥部开展了对小桃源村古民居的全面保护和开发。但由于涉及水、电、路、危房改造、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达数千万元,项目挂牌招标时竟无人问津。目前只是镇里几名工作人员联合组建了一个公司在“小打小闹”,修缮了几处房子、种植了一片桃林,离建设目标相去甚远。

  5.开发利用不够。全县的传统村落蕴含了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但开发利用极为不够,基本上是乡村人文观光旅游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且多以观赏建筑为主,难以看到雅俗共赏的“好戏”、听到独具魅力的“故事”,吸引不了客人,因此,来宁远的游客旅游观光后大多只是概念式的回想,对出自宁远传统村落的好景点、好故事、大名人很难说出个一、二,更谈不上二次传播。如下灌村,尽管近年对村容村貌进行了改造,并组建灌溪旅游公司进行了运作,但由于仍停留在浅层面的参观游览上,状元文化、麻将文化、美食文化等未深度开发和利用,经济回报和带动效应都不及预期。

  6.宣传营销不透。全县的古镇、古村、古屋等乡村旅游文化资源极为丰富。如,历史文化名村下灌,进士门第西湾、桃源果乡三亩田、醉美莲乡大桑塘、最忆乡愁盘洞口、舜源福地九嶷洞、溪水瑶家牛头江等都别具风味,都称得上乡村旅游的好去处;又如,路亭村的文官下轿、武官下马的祭祀文化,丁字街的红色文化,九嶷山黄家大院的建筑文化,可谓博大精深、夺人耳目,引人遐思。但由于对接市场传播不够,出了永州市知道的人就很少了,“门前冷落鞍马稀”也就不足为奇。

  三、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的对策和建议

  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村落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潜在的文化旅游资源,将其培育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不仅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面对宁远即将到来的“高铁时代”,以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村落为切入点准备好旅游“大餐”,刻不容缓。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组织机构。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关键在于强有力的领导,各部门形成整体合力。为此,宁远县应成立由县政府领导挂帅,住建、文化、旅游、国土、文物等部门组成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机构,并在各乡镇、街道确定一名兼管员,负责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对接工作,统筹行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职责,解决这项工作有组织管、有人管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早在2014年,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就以建村(2014)61号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传统村落保护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基本要求、保护措施,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中央补助资金申请、核定与拨付等六个方面予以了明确。因此,我们应根据本县实际,制订出台相关制度,使传统村落的保护有章可循。三是制订发展规划。象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样,县里应根据全县传统村落的现状,拿出一个5-10年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确保这项工作有序推进。当前,首先要把“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纳入全县乡村振兴的规划之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保护共识。宁远县的传统村落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也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当务之急应广泛深入地宣传保护的重要意义,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传统村落就是保护文化旅游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发展经济”的共识。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深入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这“一法一条例一意见”要以永久的形式至少悬挂在已入选和待入选的传统村落里显目的地方,比如村委会或村宗祠门口的墙上。二是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做得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通过典型示范,加强正面引导。三是开展主题活动宣传。结合县里的“乡村旅游节”,每年选取一个主题、选取一个村落开展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传统村落,村村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坚持多措并举,强化保护扶持。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应该采取政府扶持和社会参与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就政府层面,要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的投入,既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向上申请专项保护资金,又要统筹整合财政项目资金。要设立古村落保护与开发专项经费,对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实行专项补助;对于传统村落保护区内的按原貌修缮房屋的村民,可参照县里乡村风貌改造的做法实行以奖代补,调动老百姓自我保护的积极性。就社会层面,要建立社会多元化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可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基金,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鼓励企业、民间团体、社会贤达等共同参与保护和利用工作;也可试点采取股份制的形式,通过村民将其所有的古建筑租赁或入股,吸收社会各方合力推进,共同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经营。在这一点上,贵州雷山县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为了使西江千户苗寨的保护和利用相得益彰,2008年的贵州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后,他们制定出台了《西江千户苗寨文化保护评级奖励办法》。这个“办法”以“人人都是文化主人,个个参与文化保护,家家成为民俗博物馆,户户都是文化保护场所”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景区集中管理,家庭分散保护”的运作机制,建立起了“全面普查,完整保护,镇村复查,兑现奖励”的长效管理机制,特别是他们的民族文化保护发展共享机制“含金量”高:一是每年从景区门票收入中提取18%的份额作为民族文化保护奖励经费。2017年就发放奖金额为2900万元。二是“人人有份,户户受益”。按照“办法”的规定,文化保护奖励费的发放以户为单位,受益多少取决于吊脚楼保护的程度和家庭人口数。2017年户均约为21000元。三是文化保护费发放有严格的流程,且多主体参与。每年分上下半年各发放一次,全程都有村民代表参与和监督。在奖励办法的带动下,西江苗寨传统文化彰显出现代的魅力,村民文化自觉意识不断高涨。从2008年,西江苗族博物馆建立起有20多户家庭博物馆挂牌;村寨连续打造出了“古歌堂”、“鼓藏堂”、“刺绣坊”、“银饰坊”、“米酒坊”等20多个苗族文化点。到2017年,西江苗寨游客接待量超过6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超49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了7倍和49倍;在西江苗寨注册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超过了1000多家,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开发完整的产业链;通过景区带动,不仅解决了周边村寨2000多名村民的就业,还带动了附近20多个村寨养殖业、种植业的发展,对县域经济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挖掘文化内涵,彰显文化特色。传统村落的最大魅力在于那种穿越时空传递过来的文化气息,村落文化如果消亡了就不能再生了,必须高度重视村落文化的挖掘与传承。开展好这项工作,既是保护的需要,更是利用的关键。当前,当务之急的一件事,就是要组织专人把传统村落里那些真实的、生动的、口耳相传的动人故事记录整理出来。只有把那些最具特质的乡村文化通过挖掘展示出来,才能形成“看点”和“卖点”,才能提高利用的效果,进而更好地反哺保护、实施保护。在这一点上,贵州从江县的做法值得我们仿效。他们围绕传统村落的利用,打造了三个“七”的旅游品牌,即神秘有趣的‘七个一’:“一首歌”(小黄的侗族大歌)、“一支枪”(芭沙苗寨成年男人每人都配枪)、“一片田”(加榜梯田)、“一座楼”(增冲鼓楼)、“一副药”(瑶浴)、“一棵草”(换花草)、“一碗茶”(油茶);美味的“七个香”:香禾、香猪、香鸡、香羊、香鸭、香牛、香辣;独具特色的“七星侗寨”:美食侗寨“銮里”、斗牛侗寨“银良”、水磨侗寨“平求”、巧手侗寨“高增”、相思侗寨“岜扒”、农耕侗寨“占里”和大歌侗寨“小黄”。正是由于他们注重了深度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构建了一个个独特的文化品牌,所以从江拥有“七张名片”——“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侗族大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侗乡稻鱼鸭复合系统、“中国双拥模范县”、“中国民间艺术文化之乡”、“中国香猪之乡”、“长寿之乡”和“中国侗族大歌之乡”,进而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千里迢迢去从江,三五天里游从江”已成常事。

  5.注重点面结合,突出开发重点。根据宁远县的实际情况,目前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可注重“面”,但开发和利用可突出“点”。而在布点上,又可“南北呼应,连片开发”。一是打造“下灌—久安背—路亭”传统村落群。这几个村邻靠九嶷山风景名胜区,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其间不仅有悠悠的灌溪河、茂密的“原始次生林”、美丽的“十里画廊”,还有“云龙坊与王氏墟堂”、“久安背翰林祠”两处“国保”,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极其丰富,相距又近,极适合连片开发和利用。尤其是下灌村飘浮于冷江与灌溪之上,山水相连,风光旖旎,龙腾虎跃,无论站在哪里都是一幅画;再加上1600余年的悠久历史,演绎了众多神奇传说和民间故事。状元楼、广文桥、洗墨池、四方井、石龟山等等,桩桩都是故事,处处都是文化。二是打造“琵琶岗—猫仔凼—小桃源”传统村落群。这一片的传统村落保护好,距离近,且各有特色,名字也很形象,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在开发利用上可遍栽果树,群养动物,让游客爬山越岭感受运动的惬意,摘取琵琶感悟丰收的喜悦,置身桃林领略“世外桃源”的怡然,逗玩猫、鸟感觉人与自然的和谐;信步街巷感慨文化的穿越。

  6.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利用实效。所谓战略投资者,就是指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获得长期利益回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企业、大集团。再说通俗一点,就是能立足一个产业或行业的前沿,想常人之所未想,见常人之所未见,谋常人之所未谋,引领时代潮流,成为产业或行业发展先驱和龙头的投资者。这样的投资者,不仅能拓宽发展渠道,提升发展水平,而且能够促进产业或行业做大做强做优。因此,在传统村落的利用上,要想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和资金,就必须致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在这一点上,湘西凤凰县的成功做法值得我们学习。2001年10月14日,凤凰县人民政府与黄龙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湖南省凤凰县八个旅游景区(点)经营权转让合同》,以9.36亿元的合同金额出让凤凰县八大景点50年经营权。依据合同,以经营开发凤凰八大旅游景区(点)为主的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1日正式经营,法人代表是叶文智。十六年来,叶文智和他的团队大手笔投入:仅前三年的营销投入就达1.4亿多元,2015年又斥资1.8亿元打造了风情万种的大型山水实景剧《边城》;大智慧策划:提炼出了“为了你,这座古城已等了千年”这样情动人心的宣传主题,组织了“世界围棋巅峰对决赛”、“天下凤凰聚凤凰”等多个吸人眼球的营销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凤凰旅游业乃至县域经济快速增长,游客接待量由2001年的57万人次增加到2017年的1510.02万人次,旅游产业经济收入由2001年的7430多万元提升到2017年的141亿元。实践证明,凤凰县人民政府和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坚诚合作与坚辛付出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之所以能如此,按照叶文智的话说,就在于他们“在旅游产品和旅游目的地规划和建设中,有创意,有手法,有眼光,有情怀地传承这些文化遗产并创造出新的东西留给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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