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郭军、蒋慧)5月29日,冷水滩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驻冷市、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审议了《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审议稿),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放心豆腐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任命了机构改革后12名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11名区人民法院法官、119名区人民陪审员。
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志华,副主任胡柏艳、孙纲要、唐英波、蒋剑青、龙国文出席会议,副区长郑航、汤丽娟,区人民法院院长傅芳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华清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