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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30 15:23:18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1月28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15日在冷水滩召开,1月14日代表报到并召开预备会议。如因特殊情况需改期举行的,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永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永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八、补选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决定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更名和设立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通过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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