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艾德华)7月16--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先荣带领市人大内司委、部分人大代表赴蓝山、宁远、新田、冷水滩、东安、市中级法院,开展“司法改革后如何加强法官监督与管理”专题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律师、人大代表参加座谈研讨。
2016年9月全市启动司法改革,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推进,我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成熟一个放权一个的原则,指导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员额法官427名、司法辅助人员392名、司法行政人员185名。
就如何加强法官监督与管理,胡先荣指出,一是法院要加强内部监督。法院院庭长开展法官监督管理要注重实现四个转变:要注重从管案件到管法官的转变,形成法官管案件、院庭长管法官的格局,严把员额法官的入口,畅通出口,严格奖惩制度;要注重从案件审理到案件监督的转变;要注重从管理法官到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并管理的转变;要注重从内部监督管理到加强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联动沟通的转变。二是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作用。三是监委加强执纪问责。四是人大机关要督促检察、监委充分行使职责,同时要从以往的个案监督中解脱出来,更加注重对法官任命前的调查了解,加强员额法官的履职测评、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