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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大机关学习中央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08 11:08:44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通讯员 何文才)11月6日下午,道县人大机关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集中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及《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永州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永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良英主持会议,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长、县委办室务委员李学万领学。李学万还宣读了县纪委关于纪律处分的两个通报。

  会议强调,党和国家的各项纪律规定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动指南,必须常学常新,牢记于心;用之于行,常做常思。任何人都要把规矩挺在前面,不能抱侥幸心理,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搞特殊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议要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持久学习贯彻各项纪律规定,认识新形势、明确新任务、适应新要求,守住防线,把住底线。

  “党的十九大以后,党风廉政建设更加严格!”周良英说,严格纪律约束不仅是要求,更是保护。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时刻密切联系群众,增强监督实效,还要带头移风易俗,从饮酒、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等生活小事着手,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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