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道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对严重影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旧体制,要积极主动改革,先行先试。
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阳在报告中说,2016年以来,道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检察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现,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检察职能强化,司法公信力提升。员额制检察官改革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已基本完成。2016年10月,道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考核、考试、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了24名员额检察官。2017年4月完成了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实。构建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了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了比较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方案,严格了司法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根据受理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员额检察官办案权限规定等实际情况,对案件实行分流。同时,简化了文书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已经完成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及工资套改工作,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只要不违反原则,胆子大一点,步子快一点!”会上,道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元吉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改革对整个检察体制改革起到设框定架的作用,省院关于内设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尚未出台,道县检察院可以根据改革要求,结合实际,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尽早启动内设机构改革。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检察院: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勇于摒弃影响司法体制改革的旧体制,切实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监督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在融合。针对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骨干流失严重的问题,会议建议:研究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有效措施,加强培训,提高待遇,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且稳定的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