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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大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常态机制
发布时间:2017-07-20 16:53:44 作者:何文才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7月18日,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方案》。此举标志着本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有章法、有要求、有考核”。

  “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选。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必然要求。”道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工委副主任何英在此次会议上说,认真开展这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对畅通民主渠道,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作用。

  多年来,道县人大常委会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常态机制。2012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办法,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办法的意见等相关制度。2015、2016年,道县人大常委会投入资金90余万元,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建设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每个工作室一间房子、一块牌子、一套现代化办公室设备(含空调、电脑、打印复印机)、一套制度上墙、一个宣传专栏。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普通人大代表到工作室定期开展活动,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诉求,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此次会议通过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要求。一是明确了联系内容。了解法律法规和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代表所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明确了联系对象。主任会议成员联系5名人大代表,其中1名市人大代表,4名县人大代表;专职委员联系4名县人大代表;兼职委员联系3名县人大代表。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与本行业、本系统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人大代表的联系。三是明确了工作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采取走访、座谈、电话、书信、邮件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调研、视察、检查、审议等工作中,要主动走访联系相关的市、县人大代表,联系工作不直接处理问题,但应当在常委会和代表职权范围内依法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四是明确了考核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11月底,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将联系情况登记表交联工委,作为评先评选的重要依据。常委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对联系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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