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就该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平玉、副主任袁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勇、陈毅强,县政协副主席许旭阳等出席会议。
动员会前,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要从教育的使命与普及义务教育思想的产生;我国普及义务教育的历程;义务教育法的产生与修订;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理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学习。
动员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凤就本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了动员报告,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对执法检查方案作了重点说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勇代表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对政府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责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素质教育;学校安全保障这六个方面的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等方式方法,进一步督促全县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谭平玉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面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谭平玉要求,要明确执法重点,细化任务。围绕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步骤、检查原则,认真实施,切实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要把这次检查作为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的过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县人民政府整改,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