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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七五”普法规划说明并作出“七五”普法决议
发布时间:2017-04-05 09:56:38 作者:高润全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3月30日,江永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长吴荣军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说明》,会议通过了《江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决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勉才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智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忠英、欧阳小泉、欧阳萍、陈德义,全体常委会委员,县人大法制委委员等参加会议。

  “六五”普法以来,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始终突出坚持“抓法治就是抓基础”、“抓法治就是抓环境”、“抓法治就是抓发展”,实现了三个“创新”。一是创新普法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二是创新普法机制,突出利用各种形式的普法载体,提高普法工作的广泛性。三是创新普法机制,突出普法实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法治惠民成果。同时,吴荣军同志从“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对象要求及普法内容两等方面向会议进行了说明。

  会议通过的《决议》充分肯定了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决议》决定,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要求,一要突出宪法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教育。二要明确重点对象,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要加大创新力度,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决议》强调,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学法用法“关键少数”,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实施“精准普法”,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要素保障。《决议》指出,要将法治宣传教育成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人民政府要做好切实做好“七五普法”的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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