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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人大: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时间:2017-03-30 09:20:57 作者:周异宝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3月28日,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县人大机关四楼常委会会议室对拟任命的5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和26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祁阳人大: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晓阳,副主任刘晓春、桂富生、唐江巡考。

  据了解,此次考试实行集中限定时间的闭卷方式,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行政诉讼法、国家公务员法等10部法律法规。考试旨在加强对拟任职人员综合素质的考察,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据悉,县人大常委会将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结果作为提请会议表决的前提条件,拟任职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表决。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晓阳作考前讲话。邓晓阳指出,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目的在于增强拟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人大意识、接受监督意识,时刻谨记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他希望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充分认识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意义,带头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树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解决各种复杂问题和矛盾,促进祁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考试结束后,参考人员纷纷表示,参加此次考试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职的意识。今后要带头学法,提高依法履职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为建设幸福美丽新祁阳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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