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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2-23 09:02:29 作者:谭六忠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2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平玉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武、刘惠明、梁有余、袁凤、彭继学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黄正军等列席会议。

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会前举行了《宪法与宪法思维》法律知识讲座。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毛俊水库工程(一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研究制定并原则通过了《蓝山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开展专项工作审议的实施方案》、《蓝山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会议还审议和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关于《关于毛俊水库工程(一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情况,谭平玉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毛俊水库的建设,要精细组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建设资金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把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严格财经纪律和规定,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县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

  关于制定《蓝山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开展专项工作审议的实施方案》的情况。谭平玉强调,一是开展工作审议是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的最主要的形式。《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形式,主要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等七种形式。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最主要的形式,是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具体体现。二是开展工作审议,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我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法律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否模范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对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三是开展工作审议,是推动受审议单位改进作风,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工作发展的需要。执法为民是行政机关的根本宗旨,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方向。这次被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四个审议单位的工作,都直接关系到蓝山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开展工作审议,就是对被审议单位执法理念的检验、执法队伍的检阅、工作的检查。希望通过工作审议,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解决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审议单位采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转变作风,促进本单位的工作。

  关于制定《蓝山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情况,会议原则通过了该办法,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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