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江永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提请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法律知识。考试由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王顺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忠英、欧阳小泉到场指导,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等21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考试。参加考试的同志考前认真学法,考试中认真作答,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从政的能力。
为切实增强拟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江永县人大常委会把干部任前考法制度经常化,修订了《江永县人大常委会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凡提请任命的人员必须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凡是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提请任命。
谈到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欧阳小泉说:“根据组织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和法律、勤政廉政、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有利于进一步督促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次考试成绩将在县人大常委会上公布,作为提请任命的一个重要依据。”
全体参考人员表示,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