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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07 09:58:23 作者:刘玉春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阳光司法·与人大代表面对面”

  ——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5日,新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各乡镇人大主席走进县人民法院,开展“阳光司法·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涛,副主任郑智新、毛群联、贺安祥、刘志斌、周艳芳及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代表们先后观摩了刑事庭庭审,参观了警务中心、大审判庭等设施,观看了法院微视频、宣传片。

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观摩刑事庭庭审

  座谈会上,大家为法院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和接受人大监督发表了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智新提出,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阳光司法;要积极做好案件当事人司法解释工作,避免激化矛盾;要提高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成为法制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座谈交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涛指出,“宪法日”组织代表走进法院,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提高代表自身的法律素养,增进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为加强对法院监督提供了履职基础。下一步,人大对法院工作会结合新时期的新特点,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促使法院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县法院院长胡剑涛表示,人大的视察监督是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要坚持人大监督不动摇,服从人大监督不动摇,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为建设品质活力智慧新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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