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法治之剑 保护母亲河
8月12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人民之友》杂志“永州行”专题采访报道组,深入我县对紫水河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素材挖掘、采访报道。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邓海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高平、副主任唐新柱陪同采访。
采访报道组一行先后前往马迹凼、吴公塔、博爱广场、广利桥、高岩水库实地察看,采访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高平和副主任唐新柱,下午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东安县开展紫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紫水河是东安的母亲河,也是湘江一级支流。开展紫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关系到紫水河沿岸及县城近2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东安县人大常委会以敢于担当,守好生态红线扎牢制度篱笆为自任,亮法治之剑为绿色家园保驾护航。2014年将紫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重民生强监督的头等大事,在依法监督的过程中,打出了提出议案交办、开展视察督办、专题询问促办和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查办等一系列“组合拳”。特别是成立了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严格督办、严格问责、紧盯不放、务求实效。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紫水河保护管理的新要求,修订了《东安县紫水河流域保护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在县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的监督之下,2014年县人民政府将紫水河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列为全县“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重点办理,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一系列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恢复紫水河“天蓝、地绿、水清”原貌,使之成为湘江上游最具生态优势的湿地公园示范点、生态旅游胜地和居民休闲区,也是县乡居民优质饮用水源地。2014年12月被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东安县紫水国家湿地公园开展试点工作。
“开展紫水河流域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县人大常委会以利剑出鞘的决心,咬住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全力保护好东安人民千秋万代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东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高平道出了原由和决心。
采访报道组对东安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东安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在监督工作中敢于亮剑,关注民生热点,突出监督实效,在督办紫水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值得总结推广。(唐明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