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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6-07-01 08:31:07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6月27日,永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集中审议了该报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重海到会报告贯彻实施情况。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以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为重要职责,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336件,审结2246件,结案率为96.1%;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35件,执结2172件,执结率为97.2%。结案率较全省平均值均高5个百分点,发改率与全省基本持平,较好地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强化诉权保护。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行政收案数同比增长71.8%,中院收案数增长达153%,有案不收、有诉不理的选择性办案问题基本得到遏制,社会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告状难”问题得到解决。二是促进依法行政。三年来共判决撤销、确认违法行政案件287件,占比达12.7%。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040件,占91.3%。提出司法建议46件,行政机关反馈34件,反馈率为73.9%,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三是加强矛盾化解。促成当事人撤诉、调解结案共260件,占比36.96%,同比上升近20个百分点,较好地做到了案结事了。四是探索司法改革。在全省率先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除林业行政案件外,全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由冷水滩、零陵、宁远、道县法院管辖,实行异地交叉审理,努力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对行政审判“官官相护”的质疑,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2.7%。五是构建良性互动。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定期与市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行政执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总的思路是: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以公正高效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夯实基础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务实进取,努力实现行政审判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中心大局。二是落实司法为民,保护合理诉求。三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绩效。四是探索司法改革,确保公正审判。五是强化司法监督,优化法治环境。(唐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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