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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院:分析校园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并提出对策
发布时间:2016-06-08 18:35:02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近年来,校园暴力频发,网上传播的校园暴力视频令人触目惊心,永州中院针对校园暴力犯罪做了专题调研。2013年-2016年4月,永州两级法院共审理校园暴力犯罪69件,涉案206人,其中在校学生154人。经调研分析,发现校园暴力的特点、案发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校园暴力的特点

  一是施暴者、受害者呈低龄化趋势。从全市两级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14-17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期,而校园暴力施暴者更是年龄趋向低龄化,主要集中在12岁-15岁,而受害者年龄更小。统计发现,12岁的施暴者28人,占比18.36 %;受害者最小的才5岁。

  二是施暴者多成长在不健康的家庭。一些中小学生因父母离异、外出务工、服刑、无业或丧亲等原因,缺乏家庭温暖和教育,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出现偏差。有的通过暴力宣泄对人生的不满,有的通过暴力获取钱财,有的通过暴力发泄欲望,等等。调研数据显示,校园暴力犯罪中, 父母离异、外出务工、服刑、无业或丧亲的有107人,占比69.48%。

  三是施暴者多有前科。一方面,由于施暴者对自己“破罐子破甩”的心理,由轻度的言语暴力慢慢演变成肢体暴力,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受害者胆小怕事,遭遇暴力不敢伸张,忍气吞声,助长了施暴者的施暴气势。2015年,永州中院开展了针对中小学生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进行了校园暴力问卷调查。对1000名中小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21.30%的学生认为曾遭受过或轻或重的校园暴力,但都选择忍气吞声;31.20%的学生认为存在潜在的校园暴力威胁。此外,统计发现,154人校园暴力施暴者中,66人有施暴前科,占比42.86%。

  四是犯罪罪名、案发地点集中。犯罪罪名多集中在抢劫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且存在一人触犯数罪的情况。案发地点多集中校园门口,学校的教学区、宿舍区、运动区,学校附近的网吧、碟吧、餐馆,学校附近的巷口,上学放学路上等。统计数据显示,犯抢劫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共计128人,占比83.12%,其中41人存在犯数罪情形。

  五是群体性犯罪突出。中小学生心智还不成熟,但效仿能力强,容易结伙作案。或者受社会上不良青年蛊惑,拉帮结派,聚众施暴。校园暴力犯罪中,有些案件涉案人数众多,达5-10人,其中包括社会青年。统计发现,有3起案件涉案人数达10人以上。

  二、案发原因分析

  一是家庭环境不健康,家庭教育缺失。一项研究表明:成长在不健康的家庭、家庭教育缺失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概率远远大于正常的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影响是最早最直接的,也是影响力最大的。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相互推脱,孩子成了父不疼母不爱的“角落人”;有的家庭父母服刑,一方面孩子受父母犯罪行为影响,一方面缺失父母教育,并受他人歧视,性格扭曲,“三观”偏执;有的家庭父母外出务工,孩子沦为留守儿童,祖父母过分溺爱,无人管教;有的家庭丧亲,家境贫困,更疏于对孩子的培养,等等。种种不健康的家庭状态,导致未成年人缺家庭教育、缺家庭关爱,“三观”的形成不健康。

  二是学校注重智力教育,“三观”培养缺失。学校是学生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是他们成长的主要环境,自然对其影响极大。当前,学校重升学率轻“三观”培养,有的学校甚至设置了“快班”和“慢班”,按学习成绩把学生划成等次。如此,“慢班”的学生自尊很容易受到伤害,性格扭曲,引发厌学情绪,对学校、老师甚至“快班”的同学反感,以暴力进行宣泄,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是社会对校园暴力仁忍度高,对未成年犯宽容度低。近些年,常有校园暴力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可以看到不少围观群众,一副“看客”姿势,不劝阻不报警,仅仅是凑热闹,对校园暴力的仁忍放纵了校园暴力的张狂。同时,未成年罪犯普遍受到社会歧视,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关爱,其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心理压力大,很容易重新走向犯罪。该院600份问卷调查显示,用人单位不愿意接纳有犯罪经历的占81.50%,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义务的达47.65%。从与26名中学班主任当面访谈及电话调查得知,未成年人罪犯重返学校后,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同学歧视,使得他们厌学心理严重,有的选择辍学。

  四是传媒文化泛滥,犯罪的模仿源众多。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文化越来越开放,传媒途径越来越多元化,不良媒体的影响也日趋泛滥,宣传暴力、淫秽的电影电视、书报期刊层出不穷,网络的便捷使不良文化的传播更快。中小学生心智都不太成熟,容易冲动,尤其喜欢模仿刺激性的行为。调查表明,约40%的校园暴力行为是受媒体影响。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学校“三观”引导教育,建立校园360°无死角多元防控体系。打开学校应试教育的“枷锁”,从只重视智力教育和升学率转变为重视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形成正确是道德观、人生观、世界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加强学校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定期对学生开展法制思想教育和校园安全教育;学校可以与公安联合开展应对校园暴力犯罪的培训,将简单实用的自卫、自救技能课程纳入教学计划,教授学生急救和防身技巧,教育学生在暴力侵犯发生后要立即报警,寻求帮助;加强和完善群防群治组织,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中进行巡查和保护,防止学生受到不法侵害或威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咨询室,建立心理健康专栏,定期举行心理健康讲座,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暴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建立防控校园暴力的家校无缝衔接机制。学校可以建立家校防控衔接机制,加强家校联系沟通。为学生建立家庭档案,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建立家校联系册,方便与家长沟通。一方面,学校可以不定期请家长来学校座谈,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发现施暴苗头及时制止,发现受害痕迹及时预防;同时经常提醒家长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家庭关爱,言传身教,给学生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另一方面,家长要积极主动地常去学校了解自己孩子的思想状况,加强沟通多互动,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

  三是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建立净化社会环境、防控校园暴力的社会防控机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当鼓励多创办有益于未成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寓教于乐,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观念引导其行为;加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对容留未成年人的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予以曝光,防止负面社会文化对未成年人行为的影响;组织治安、消防、交警、派出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对辖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检查巡逻,开展针对性整治治理,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加强同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单位的联系,从不同角度、多方面加强对社会“边缘人”的教育和帮助,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针对重点潜在犯罪人群进行帮扶教育。

  四是加强司法宣传,建立多角度司法防控体系。开展带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挑选出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使中小学生认识到校园暴力行为的危害性,并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不受校园暴力行为的困扰。与学校联系,组织潜在暴力人群的家长、老师、本人进行座谈,联合多方力量感化其行为,将其拉回正常的人生轨道。多与社区矫正机构联系,了解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状况,及时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以便社区更好地开展矫正工作。推行“法官后语”机制,书写裁定书不便写的内容,与之形成互动,让法律强制力和道德感召力联姻,双管齐下,触及少年罪犯的心灵,寓情于法,融法于情,对其进行说服、劝导,起到教育和预防的功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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