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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5-13 10:47:08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4月27日下午至28日,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提名人选,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委室负责人、街道工委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4月27日下午,参会人员观看了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不可触碰的底线》,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方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了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审议和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
  4月28日,在听取拟任命人员任前发言和县人大联工委任前调查发言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欧阳国春等31名同志的职务任命。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张明贵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所有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贵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方主持。(宁远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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