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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承诺成空话--东安县投票测评“一府两院”工作目标兑现报告
发布时间:2016-05-03 10:05:48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不让承诺成空话

--东安县投票测评“一府两院”工作目标兑现报告

 

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工作目标承诺制,自1999年实施以来,已开展十六年每年年初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两院”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递交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并书面汇报上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兑现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议,这项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走上常态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3月27日,东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上,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2015年工作目标承诺兑现情况报告进行了投票测评,共评出“满意”的单位7个,“基本满意”的单位19个。“满意”单位分别为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6个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对满意单位颁发了荣誉证书。测评结果在县电视台公布。一位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看到测评结果后感慨地说:“一颗悬着的心可以放下来了,去年的工作目标承诺兑现得到了人大常委会肯定,今年要更加努力,以更好的成绩回应人大的好评。”

 

对七个满意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同时,县人民政府26个工作部门和“两院”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2016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承诺书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公正司法、反腐倡廉、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方面。如:县检察院2016年承诺了业务工作、刑侦工作、中心工作、自身建设、社会稳定、人大工作等12项。据调查了解,县检察院2015年承诺12项,兑现12项。该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8人分别受到市、县表彰。受理侦查机关提起批准逮捕案件324件4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82件244人,追捕4件5人;受理各类刑事起诉案件501件699人,提起公诉391件502人。全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1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追捕4件5人,发出检察建议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执行监督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正当履职案件2件,支持起诉案件28件。受理各类举报线索37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7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刑事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7万元;连续7年保持了涉检信访赴省、进京零上访的工作目标。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如: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承诺了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中心工作、自身建设、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及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人大工作等18项。据调查了解,2015年县交通运输局,承诺18项,兑现18项。该局被评为全市三年交通大建设年度考核三等奖,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奖,农村公路建设考核达标奖,春运工作先进单位,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优胜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8件,评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先进单位。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递交2016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

“对‘两院’和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目标承诺兑现,是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有力的促进了‘一府两院’履职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建设务实、高效、廉洁的行政司法机关注入了新活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高平道出了原由。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重新修订并通过“两院”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目标承诺兑现情况评议办法(修改稿),办法规定每年开展“一府二院”工作目标承诺兑现工作。首先,年初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两院”主要负责人书面汇报各单位上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兑现情况。其次,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各单位的承诺兑现情况,按平时督办和年终评议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平时督办由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和对口联系的办委督促落实。年终评议调查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调查组进行综合调查。年终时,各承诺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目标承诺书兑现情况,由各工作机构初步审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和各工作机构深入到对口联系单位,对目标承诺兑现工作进行督查,了解目标承诺兑现进度,与承诺对象共商兑现良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形成初审报告。联工委到县监察、计生、综治、商务、安监等单位对一些带共性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调查,在此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调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察看现场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到承诺单位按年初承诺书的内容逐项进行调查核实,结合初审报告,写出综合调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这项工作,再提交东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根据评议办法(修改稿),县人大常委会规定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对各单位的兑现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每票分别计5分、3分、0分,弃权票、无效票每票计0分,累计总分就是评议总分。总分排在前面的6个单位(不含最后一个单位的并列数)为工作目标兑现“满意”的单位,“不满意”票超过半数(含半数)的单位为兑现“不满意”的单位,排名在中间的为兑现“基本满意”单位。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不能进入先进行列。同时,对承诺兑现“满意”单位奖励锦旗一面,行政主要负责人给予适当物资奖励;对“不满意”单位,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测评连续3年“不满意”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建议引咎辞职或依法提出免职案、撤职案或者罢免案。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对各承诺单位兑现情况的投票测评结果以人大常委会文件的形式给予通报并在东安县电视台上公布。唐明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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