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05-27 10:50:28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4月8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振红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主持会议。

  会上,谢勇全面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省立法工作,对2016年立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蔡振红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教育厅、省环保厅、长沙市和常德市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做好全省立法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韩永文指出,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基础性作用,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要以贯彻落实新的立法法为契机,不断创新地方立法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我省立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韩永文要求,地方立法工作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依法立法、因时制法;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韩永文强调,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人大立法工作的生命线。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立法工作制度,以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快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立项、草案起草、审议表决等立法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制定地方立法人才培养规划,努力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立法工作队伍。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直相关厅局,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人大法制委(法工委)、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和立法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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